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该条款所规定的即是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上一问题中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共同构成债权的保全制度。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2个: (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例如债务人放弃了债权、无偿转让财产。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实践生活中,债务人为了赖帐,谎称自己没有偿付能力,不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等情形很多。债务人的这种赖帐行为不仅违背了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另外,债务人有时为了蒙蔽债权人,谎称自己有偿转让财产,但实际上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这种情况下,只要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并且财产受让人也知道债务人的这种低价转让财产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就同样可以行使撤销权,从而主张债务人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无效。而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正当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即债权人必须向法院就撤销权的行使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只有法院作出了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债权人的撤销权通常应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该期限不像诉讼时效那样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超出该期限则撤销权消灭。对此,(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一旦被撤销,就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均产生效力。对债务人而言,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的,则该合同将因撤销而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经交付财产,则根据是有偿、无偿或低价处分,以及第三人是否善意等因素考虑是否撤销该行为并返还财产。对第三人而言,如果第三人已经占有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在原物能够返还的情况下,第三人必须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是善意,并且支付了一定的价款,那么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就不应被撤销,而只能由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讨债知识的介绍,追债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你有一些难以要回的债可以请讨债公司帮忙,相信结果一定会令你满意的。
新泰市位于山东省中部,泰沂腹地,北依五岳独尊的泰山,南临孔子故里曲阜,东接山东半岛沿海城市。。新泰市文化底蕴深厚。距今3—5万年乌珠台智人牙齿化石的在此出土,证明新泰是上古东夷区域开化最早的地方。东夷人在泰山周围创造的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在新泰都发现了多处遗址。东夷先民对泰山崇拜的文化活动,以及后世的既封泰山又禅梁父及云云、亭亭等,也深深影响了新泰。西周建立,新泰属于鲁国,菟裘(今楼德镇)被鲁隐公预定为休沐邑而曾记载于《左氏春秋》,其后的新泰饱受孔子洙泗讲学的熏陶,又接受了邻邦齐国活跃的稷下学风。在齐风鲁雨中,这片沃壤文明之花盛开:柳下惠著名于春秋,高堂生传礼于西汉。魏晋以降,羊氏家族世代簪缨,流风遍于大江南北。唐代伟大诗人李白与孔巢父等人隐居徂徕山麓,另为“竹溪六逸”,成为诗坛佳话。而且理学先趋徂徕夫子石介的孙婿──金朝大书法家、文学家党怀英也居于此地,特以“竹溪”为号。浓厚的文化氛围,使新泰宋代以迄明清,成为科第不绝,甲于邻县而冠盖相望的读书之乡。新泰市风景秀丽。黄河、淮河两大水系在此分界,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峰岭叠彩,河流萦回。徂徕山苍松傲立,柴汶河源远流长,新甫山古柏涌翠,青云湖碧波荡漾,金斗山天台曝书,敖山山峰直上青天,梁父山史册闻名,白马寺银杏参天,龙女庙古今传奇。莲花山被誉为“北方普陀,观音胜景”,山上奇石遍布,流泉飞瀑,幽谷奇峰,集北方山脉之大气与南方水之神韵于一身,以自然、和谐、幽静、淳朴为特色,是休闲养生的最佳去处。